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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今昔

  • 作者周菊香
  • 出版者台南市政府
  • 出版日期民國92年12月再版
  • 語言繁體中文
  • 規格精裝/30.3*21.4cm/287頁
  • 定價NT$500元
  • 備註庫存不足無法銷售

|內容簡介|

 

    臺南市是臺灣最早開發的城市,自荷西時期以來留下許多文獻史料,以及大量臺灣首屈一指的古蹟文物。本書踏足臺南市街,發現霓虹燈下極現代化的裝潢,隱藏著不變的傳統,讓我們先從文獻資料上了解臺南市的點滴,再由圖片、照片印證史實,給讀者有更真切的認識。

 

 

|目錄|

 

003  凡例

005  引言

 

022  第一篇 由地圖看府城─台南市

024  第一章 地圖裏台江滄桑

038  第二章 府城街坊與台南市街

058  第三章 安平港變遷

 

070  第二篇 府城特寫

072  第一章 城門今昔

084  第二章 特殊巷道

091  第三章 時代與廟宇

109  第四章 安平特色

 

118  第三篇 日據時期的台南市

120  第一章 台南市區

216  第二章 古老的安平

 

228  第四篇 光復後的台南市

230  第一章 瘡痍待復的市街

239  第二章 光復後的市街建設

 

 

|引言|

 

    荷蘭人據台時期稱今安平為「台窩灣」,台窩灣對面西海岸地區為「赤嵌」(saccan),我國明代地圖則稱「大冤」。「閩書島夷志」、陳第「東番記」均稱「安平」為「台員」、「大員」,其語音都和「台灣」的閩南音相同;而西洋方面,在十六世紀荷蘭人之地圖「台窩灣」指的是安平,十七世紀後英、美地圖有將Taiouan或Taivan或Taywan標示在今台南市中區者,可能是安平建了熱蘭遮城故以是名之,遂將對岸的赤嵌標示為「台員」。至康熙二十三年(西元一六八四年)清廷領台之後,在本島設「台灣府」隸屬福建省,「台灣」始被用來稱呼全島。

    至於「台南」一詞,始自光緒十三年(西元一八八七年)閩台分離,台灣設省,是年八月首任巡撫劉銘傳奏請把全省劃分為台北、台灣、台南三府及台東一直隸州。民國九年(日大正九年、西元一九二○年),日台灣總督府把全省劃分為五州、二廳、四十七郡、三市、三百六十二街庄。現台南市境稱「台南市」自是而始。

    「台南」即是台灣南部之謂。而在光緒十三年(西元一八八七年)台灣獨立設省之前,現今台南市地區被稱為「中路」,即「台中」之意,這種稱謂緣自於台南地區自荷據以來即為政、經中心,地位重要;康熙二十三年(西元一六八四年)台灣府下設諸羅、台灣、鳳山三縣,今台南市境隸屬於台灣縣,位居其中。康熙三十四年(西元一六九五年)高拱乾撰寫「台灣府志」時稱「台灣縣」為「中路」;康熙五十九年(西元一七二○年)陳文達撰寫「台灣縣志」時也說「…台灣為附郭,以其地居三邑之中,故又名中路。」當時以今台南地區為中心稱「台中」,過了新港溪以北稱「台北」,在二層行溪以南稱「台南」;這種在地理上不合理的說法,在乾隆末期時,趙翼首先指出其不合時宜,影響行政效率。道光年間姚瑩亦指出今彰化才是真正「中路」;「郡城雖云中路,實南偏也。」至光緒十三年(西元一八八七年)台灣建省,劉銘傳在其「籌議台灣郡縣分添改裁撤大略情形」奏摺中:才說「分彰化東北之境,設首府曰台灣府,附郭首縣曰台灣縣;將原有之台灣府台灣縣改為台南府安平縣」,次年正式改稱「台南府、安平縣」。「台灣之南」名符其實稱「台南」;但也意味著政經中心地位喪失,光緒十七年(西元一八九一年)次任台灣巡撫邵友濂奏改台北府為省會,台南府城之重要地位自是北移。

    台南市是台灣最早開發的城市,自荷據以來留下大量文獻史料,及全省首屈一指的古蹟文物,踏足台南市街,發現霓虹燈下極現代化的裝潢,隱涵著不變的傳統,讓我們先從文獻資料上了解台南市的點滴,再由圖片、照片印證史實,給讀者有更真切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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